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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纠结 如何顾大病又更普惠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27 转至微博:

  医药网2月25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随着广州等地新农合正式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称城居保),全省新农合已全部完成“转轨”。事关全省逾6000万名农村居民看病问题的新农合,整合后有哪些新变化,存在哪些现实困难,本报记者近日前往全省农村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
 
  由于患者使用的很多药物不在三大目录之内,不能报销,农村居民看病的综合报销比例往往在50%以下。尤其是一些大病患者所需的常见也不在目录内,这些大病患者负担沉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说,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医保6371万人参保,基本实现制度和人员全覆盖。住院支付比例从实施新医改前的54%提高到目前的76%,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43万元。
 
  个案年缴91元最多报销18万元
 
  从化市鳌头镇村民王良今年39岁,长期患有冠心病和急性前壁心肌梗死,家中还有3个孤儿需要照料。去年8月,他住院8天。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结算单显示,治疗费用31335元,自费金额为5343.88元,西药费4732.6元,自费金额为196.72元,检查费1917.8元,全部自费,化验费1714.1元,自费714.1元。合计花费40567元,自费金额为23253.8元,实际报销比例为42.7%。
 
  去年7月,同村的赵美兰和王强夫妇也因为一场摩托车车祸而让全家陷入赤贫。当时,69岁的王强骑摩托车载着64岁的妻子翻下山崖。两人随后被送往从化市中心就诊,赵美兰住院75天,前后花费近9.8万元,最终自付5.3万元。而王强则花费31127元,最终自付13600元,夫妻俩通过城居保的报销比例分别为46%和56%。
 
  在该村村干部王细花看来,每年只需要缴91元,就能报销18万元,农民看病负担大大减轻。否则,每年十多万元的看病费用,早就把农民家庭压垮了。“农民们最大的反响就是报销比例偏低。”
 
  梅州丰顺县汤西镇大罗村村民孙长海两年前患上肺癌,两年下来,他一共花费了32万元,报销了14万元,剩下18万元,由他在外地打工的两个子女支付。
 
  现状综合报销比例仍偏低
 
  清远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廖绍新科长向记者介绍说,清远参保城镇居民350万人,加上职工405万人,参保率98%以上。早在2011年1月开始,新农合便已转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全省都属于比较早的。他表示,转成城居保后,“待遇比以前大幅提高,算是一个中高级别的保障水平。”
 
  “农民反映报销比例低,报销下来只有两三成,有可能,那就是医院开的药没有在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目录内,用目录外的药都要自费。”
 
  他举例说,门诊目录库内的药物,虽然报销55%,也就是说,你100元看个感冒,可以报销55元。但目录内的药能治好,但医生偏偏不开目录内的药物。医生如果和社保部门配合,降低参保人负担,根本办法就是限制用目录外的药物,如果医生的医德方面违背了医保政策,那参保人的看病支出肯定不可能降下来。
 
  “我们跟医院签协议,要求他们控制10%,医院意见很大,说参保人有需求,用这个药,关你什么事。虽然对有钱人来说,他用这个药是他的自由,但减轻参保人负担,必须要控制目录外药物的比例。如果不控制自费率,那是劫贫济富,那基金很快就用完了。”
 
  他表示,如果把包括自费费用在内的综合报销比例,肯定低于实际报销比例,去年清远市城居保的实际报销比例68%,实际报销比例,肯定远远低于这一比例。
 
  粤北某山区市的社保部门负责人王彬向记者诉苦说,他们经常收到农民投诉,最终报销下来,只有30%。
 
  住院率猛增基金压力大
 
  一方面是农村居民仍觉得城居保对“保大病”不够给力,报销的比例偏低,很多常见药物不能报销。但另一方面,却是城居保基金面临着巨大的支出压力。记者走访的几个城市,社保部门负责人均表示,看病费用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城居保基金有些吃不消。
 
  医疗费用支出每年增两成
 
  廖绍新表示,去年清远市城居保总额是13亿元,职工医疗保险是6亿多元,二者加在一起20亿元,这两年已经没有结余,但历年基金结余还有十多亿元。但医疗费用的增长和城居保基金增长的速度不成比例,医疗费用支出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3年翻一番,而城居保基金每年只有10%的增长。去年,全市170多家医院在跟社保部门结算时,就超支了2.3亿元,这两亿多元城居保基金也拿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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