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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定调: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09 转至微博:

医药网3月6日讯 
 
  药品价改再传利好信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原则上都要放开,取消绝大部分政府定价,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获悉,国家部委对于药品价改的基本思路包括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基本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者出厂价格。
 
  全面推开县级公立综改
 
  2015年,药品价格改革的步伐将明显提速。
 
  记者获悉,2015年的卫生体制改革,还包括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水平,提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上,李克强指出,将致力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2015年,财政补助标准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实现居民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稳步推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
 
  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平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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