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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药品销售应推行试点 加强监管为首要任务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09 转至微博:

  医药网3月6日讯 互联网售药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政策迟迟未落地。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提出了《关于加强网上药品销售监管的建议》。他认为,与实体药店相比,网上药品销售存在业务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控制难、取证难、监管难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网上药品销售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互联网售药解禁迟迟未放开
 
  2014年5月28日,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消息的发布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各路资本纷纷涌入这一领域,试图分割行业的电子商务蛋糕。
 
  相关人士表示,这一政策会在春节前夕落地。但截止到目前,这一消息仍未有落地的迹象。谢子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互联网售药解禁一事目前还没有对外公布具体的结果。谢子龙认为,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售药方面的准备,包括监管队伍建设等还存在提升空间。
 
  谢子龙在议案中写道:“网上药店的经营环境不完善,法规不健全,药品管理法中没有涉及网上药品销售的条款,各地准入条件、监管要求存在很大差异,专业化的物流体系缺失等等。因此,全面放开网上药店需要有完善的配套法规作为基础,不能让市场在缺乏规则的条件下肆意生长。”
 
  呼吁加强监管
 
  谢子龙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互联网售药解禁既要有步骤地放开,又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其认为,有步骤地放开,是在3家-5家有诚信的实施试点,同时建立正面清单,将一小部分处方药在互联网平台上销售。
 
  “虽然互联网销售处方药并未解禁,但很多网上都在出售处方药。”谢子龙表示,一旦某个环节发生问题,都会对患者产生影响。
 
  谢子龙认为,互联网售药解禁,首先应一完善法律,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他表示,加强对互联网销售药品监管队伍建设,食药监部门设置专业网络药监部门,由国家食药监总局统一管理协调分工,对互联网药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此外,谢子龙还认为,药品委托配送按照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配送,网上售药应实现药学专业人员能够与顾客面对面的药学服务。
 
  在采访过程中,谢子龙介绍,药品对储存、运输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每种药品的储存运输条件不尽相同。保证药品储存过程符合要求是确保药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现阶段,一些实体药店温湿度尚且难以满足药品储存需求,运输环节则更是因为缺乏必要的车辆、保温降温设备等条件而达不到要求。
 
  “如果网上药品B2C交易数量剧增,药品配送过程的运输条件将难以保证,将直接威胁药品质量,药品安全也就无从谈起。”谢子龙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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