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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解读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6 转至微博:

  医药网3月12日讯 自1994年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启动以来,执业药师人数已经初具规模,但是这个职业一直没有完全做实。为了改变这种局面,2012年颁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开始要求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2013年颁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要求药品零售药店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同时指导合理用药的人员应该是执业药师,且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职。
 
  另外,执业药师报考条件要提升到本科的消息也一直在传播。因此,自2012年起,执业药师考试报考人数开始倍增,从2012年报考人数不到20万,一直增加到2014年的84万余人。据中国药师协会的最新统计数字,截至2014年底,已经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共有41.5万多人,其中已经注册的有16.65万余人。但是,仍然有超过一半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并没有选择执业药师这个职业。
 
  为了解决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不足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在讨论和筹划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这可能有利于将闲置的执业药师人力资源释放出来。但是,这并不能解决执业药师职业的社会认同问题。要做实执业药师职业,什么因素更关键呢?那就是执业药师考试大纲这一具有引导性的考试政策。
 
  “以用为先”“以人为本”“以业为重”
 
  执业药师考试大纲长期以来一直坚持“以用定考”,但是考试指南中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二两门科目比较偏向理论。与此同时,内部的药师初级和中级晋升体系,更注重对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查。这使执业药师的筛选体系相比医院的初级和中级药师职称考试,有点脱离实际。
 
  在此背景下,2014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将当年度命题导向“以用定考”进一步扩展为“以用为先”“以人为本”“以业为重”。“以用为先”好理解,后两者笔者的理解是:“以人为本”关系到对执业药师这个职业的认同与理解,“以业为重”关系到对行业的认同与理解。只有完成了这两个认同和理解,才会有更多的人选择执业药师这个职业,并且可以在这个职业中展现自己的社会价值。
 
  延续这种逻辑,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更大修订。将“以用定考”的指导思想,系统地运用到考试科目的设计上。从大的方面,新大纲可以分为药事管理与、大综合知识与技能两部分:前者侧重培养执业药师用药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以及服务意识”;后者侧重执业药师对“药”的认识(专业知识一)、“用药”(综合知识与技能)以及“用药治病”(专业知识二)。上述每一门课的设计都围绕着执业药师最重要的工作“合理用药、质量管理”等药学服务工作展开。尤其是专业知识二作为全新科目侧重对临床医学与药学交叉部分知识的考查,而这部分知识正是执业药师具有不可替代性的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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