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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用药试点处方外流,药店大利好!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7 转至微博:

  医药网6月15日讯 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慢性病连续处方试点的通知》,开始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
 
  2015年,确定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医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医院。
 
  从2016年开始,试点医院逐步向在杭二级以上医院扩展。试点医院按照自主申报、核准备案程序予以确定。省人力社保厅发布申报公告后,相关医院向省人力社保厅申报,经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卫生计生委核准备案后开展试点。
 
  试点病种为:
 
  2015年试点病种:、糖尿病。
 
  2016年增加试点病种: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病。
 
  2017年增加试点病种:血脂异常和脂蛋白异常血症、支气管哮喘。
 
  如试点中确有需求增加试点病种,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研究增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确定慢性病连续处方常用范围(见附件一)。试点医院根据慢性病连续处方常用药品范围,具体确定慢性病连续处方用药品种,并报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备案,所确定用药品种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
 
  通知称,试点医院开具的处方有效期为12个星期;首次结清4个星期药品费用,余下两次(4个星期为一次用量)可在试点医院药房配药,也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药。
 
  浙江省国内首开了慢性病连续处方的先河。据人民日报报道,每年上亿人次的患者到医院只是为了开药,其中相当部分患者是慢性病患者,连续处方的做法,照顾了大医院的利益,首次结清4个星期的药品费用,同时给了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药店很大生存空间。
 
  由于有医保对接,此政策浙江全省推广之后,基层医疗机构有零差价优势,药店便利性,预计慢性病的治疗市场将逐渐向后两者的转移。
 
  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价,没有政府补贴,药店处境正越来越艰难,期待的电商也因为迟迟没有放开处方药销售,以及未来医保对接困局,面临诸多困难。在此情况,浙江省的试点可以说给了药店一线生机。
 
  据通知,目前7种药品被纳入了高血压和糖尿病的试点,分别是治疗高血压病的.钙拮抗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断药、利尿药、β-受体阻滞药、作用于α受体的药物;以及治疗糖尿病的两种.胰岛素、口服降糖药(磺酰脲类、双胍类、α-葡糖苷酶抑制剂、胰岛素增敏剂)。
 
  中国国65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3亿多,65岁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达53%左右,医疗费用支出是年轻人的3倍,占医疗总费用的30%-35%。因为费用支出巨大,慢性病一直是卫计委关注的重点。
 
  浙江省的做法,既有利于减轻医保支付,起码基层医疗机构是零差价,比大价格要低,也减轻了大医院就诊拥挤,还给患者提供了便利。而由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治疗相对成熟,因此,试点失败的几率很小,有望得到大范围推广。如果真是如此,中国有望迎来真正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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