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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办报告,药交所模式不利于降价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22 转至微博:

  医药网7月21日讯 近日,国家卫计委官方网站挂出了对全国29个省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督查报告。督查报告称,近日国务院医改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由部级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对有国家试点县的29个省份开展督查工作。从覆盖面来讲,这是一部分基本上已经将全国县级医院改革总结。
 
  从这份报告给我们传达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哪些重点和未来的趋势呢?
 
  招标改革
 
  这是药企最为关心的内容,我们就放在前面。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各地在改革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方面,着力要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一个平台、两个办法”,即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在省级招标采购平台上采取不同的招采办法。二是药品招标与采购脱节,医疗机构降价动力不足。
 
  安徽省制定了《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常规用药目录》,明确县级医院常规用药采购金额不低于80%。县级医院药品全部实现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价格比政府指导价平均下降37%,与集中招标采购前平均价相比,实际降幅达到10%左右。
 
  部分省份采取措施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参与度。一些地方如福建、湖北和江西,省级招标采购平台确定最高限价,以设区的市、县(市)为单位或省属医疗机构联合等方式,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议价采购,做到量价挂钩。由于改革刚刚启动,效果尚未显现。
 
  还有一些地方如广东和重庆,省级平台主要承担服务和监管职能,医疗机构与生产在平台上自主议价进行采购,采购价格实时公开,发挥平台的价格发现功能。这种分散采购做法也带来议价能力下降的问题,特别是在价格信息公开后,不少厂商宁愿放弃个别乃至个别地区的市场也不愿降价。
 
  从国家医改办的描述来看,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基药和非基药不同招采办法不同,第二,医疗机构降价动力问题。
 
  那么对于第一个问题,安徽的统一用药目录被点名提出,我们认为未来用药目录统一是个大趋势,从最近陆续公布的招标方案来看,目录确实个大问题;
 
  第二,关于医院积极性的问题,国家医改办目前对盛行的量价挂钩仍持观察态度,但是对广东和重庆药交所指出问题为主,其问题归根结底只有一个:不利于降低药价。
 
  目前新一轮的医改是以降药价为主要目的,这对于任何医改模式来说都是个硬伤,国家医改办对药交所的模式下此结论,这是国家为药交所的模式不认可的节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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