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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检恐怖来袭,9月30日并非行动终止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3 转至微博:

  医药网9月13日讯 “飞检”成为近来药品流通行业的热词,从政府到坊间,从行业到企业,无不为力度空前的飞行检查而注入思考。连篇累牍的报道显示出此次飞行检查的特殊性,行业人士则认为这是为飞行检查步入常态化进行铺垫。
 
   “飞检”进入常态化?
 
  因由飞行检查而生成的“死亡名单”不断扩容,对流通行业的影响日益发酵。截至目前,始于《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于5月3日发布),以飞行检查为主要方式的本轮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确当得起“史上最严”评价。
 
  简单回顾此次专项行动,与药品流通“自查”(截至5月31日)构成无缝衔接,于6月起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燎原之势。仅从宏观视角观察,此次专项行动相比以往至少具有以下两个明显特征。
 
  第一,从时间维度来看,此次专项行动将至少从6月初持续至9月底。而且,按照公告的意思表达,9月30日,仅为各地食药监管部门上报整治情况总结的期限,而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行动终止日期。
 
  长达数月之久,且或将“未完待续”的时间跨度,在国内食药监管历史上是极其罕见的,这正是食药监管思路调整的鲜活表现——从重审批到重监管,监管关口从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
 
  第二,从空间维度来看,此次专项行动的发起主体是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由是炮火声在全国范围内响起,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开展行动的版图不断扩大,甚至以往被“主动”忽略的乡镇(农村)市场同样被列入清查范围。
 
  对比以往,此次撒网式的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合围之势,借助信息公开制度,有效打破了药品流通企业长期存在的侥幸,其形式意义甚至大于现实意义。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专项行动在某种意义上是食药监管部门的一次“大练兵”,用以应对“后审批时代”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的转变。“开展专项行动需要支付许多无形的成本,不可能成为食药监管的常规手段,食药监管仍将以碎片化监管为主体,但此次专项行动中积累的经验教训可以成为未来行动的重要指导。”
 
  可以预见,此次专项行动将成为药品流通行业监管趋严的标志性事件,而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担纲的飞行检查方式也将被更广泛的应用。
 
  食药监管部门的检查方式包括督检(有目标的日常监督检查)、飞检(突击式飞行检查)、交叉检(异地执法机构互相调换,交叉检查)、专检(专项检查整治)等10余种,但其中飞行检查,一方面能够最大限度地弥补食药监管系统人力不足的现实问题,一方面能够通过警示作用放大监管效果,更契合新时期食药监管的现实诉求。简言之,飞行检查常态化将成为不可扭逆的趋势。
 
   “飞检”应和新版
 
  为数不少的药品流通企业在本轮“史上最严”的专项行动中中枪,其中涉及药品零售企业的数量也以百计,尽管相对目前已存的近45万家的总量仅如沧海一粟,但其深远影响却被无限放大。
 
  历数被查处整顿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微观层面展现出此次专项行动的两个显性特征。
 
  第一,飞行检查项目基本涵盖药品零售全过程。
 
  第二,行政处罚力度加大。
 
  对此次专项行动,药品流通企业甚至谈之色变。其实,倒也不必,此次专项行动事实上是从法律执行层面重塑了“优胜劣汰”的环境,这是行业从落后走向先进的必经过程,也是企业从弱到强的必由之路。
 
   “飞检”需有法可依
 
  此次专项行动可谓出色地完成了它应有的震慑作用,使整个药品流通行业不得不正视而进行改造。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透过此次专项行动,也暴露出食药监管体系中的部分不足。
 
  第一,飞行检查作为食药监管体系中的常规检查方式被广泛运用无可厚非,但从另一维度思考,同样是限于监管能力的无奈之举。
 
  第二,奖和惩历来是相互依存的管理方式。
 
  第三,飞行检查具有双重随机性,一是检查时间随机,二是检查内容随机,这在专项行动初期表现尤其明显,对行政相对人的正常经营行为构成了一定影响,同时也为行政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预留了空间。
 
  以上三点,显示出此次专项行动中的“不足”和“有余”,其中第三点更是亟需改进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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