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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 遭立案调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8 转至微博:

  医药网4月7日讯 4月6日,CFDA官网发布《关于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53号)》称,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408513的风湿液,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301和20160302的女宝胶囊,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202的蒲地蓝消炎片,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273001的参芪五味子片。不合格项目有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重量差异。
 
  5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药品品名
标示生产企业
生产批号
药品规格
检品来源
检验依据
检验
结果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风湿液
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
408513
每瓶装250ml
淄博市第一医院
卫生部药品标准第十七册WS3-B-3160-98
不合格
[含量测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所
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汕头市龙湖区珠池医院)
女宝胶囊
吉林济邦药业有限公司
20160301
每粒装0.3g
湖南同安医药有限公司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五册
不合格
[检查](微生物限度)
吉林省药品检验所
20160302
包头升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蒲地蓝消炎片
临江市宏大药业有限公司
160202
每片重0.4g
山西潞州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长治药品分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7142008
不合格
[含量测定]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参芪五味子片
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601273001
每片重0.26克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0312010
不合格
检查(重量差异)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CFDA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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