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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5 转至微博:
医药网6月12日讯 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意见稿”),提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管理,更加值得注意的是,在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优化方面,政策要求医疗机构应结合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遴选品种。
如今的基本药物制度已经上升到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和脱贫攻坚的高度,各等级医疗机构的使用比例也不断得到明确。除此之外,基药目录扩容预期强烈,各地各级医疗机构正在逐步加快基药使用政策落地,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药。
事实上,在以往的实践中,基药价格普遍较低,市场推广和销售存在一些客观挑战,但随着三医联动和医保改革深化,保证使用量前提下,进入基药目录意味着节省医疗机构进院和上量的成本,这将给将带来全新的机会和考验。
品种遴选应“证据充分”
自2009年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正式落地实施,此后基药制度不断完善,目录也逐步得到调整和丰富。2018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由原来的520种增至685种,2019年国家医保局发文废除基药地方增补,标志着全国统一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去年1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制订处方集和用药目录时,应当首选国家基药,公立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设置临床科室基药使用指标,基药使用金额比例及处方比例应逐年提高。
随后在10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规定:基药配备品种数量占比,按基层、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要求不低于90%、80%、60%。
“基药986”的医疗机构终端配备框架正式定调,标志着基药政策落地进入加速新阶段。今年2月,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6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明确动态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完善药品采购制度等内容。
此次意见稿中,“1+X”再次得到重点强调,要求医疗机构在制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时,除按规定保证品种规格数以外,遴选同类药物时应当选用安全、有效、经济和循证证据充分的品种。
行业专家指出,早期的基药制度倾向保障“基层用药”,主要面向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以常用普药品种为主,这种思路已经不适合分级诊疗大环境。“从基药685种扩容可以看出,在满足基层用药的同时,涵盖更多病种,满足所有医疗机构用药的倾向非常明显。医保目录、基药目录动态调整大势所需,一致性评价过评品种、重特大疾病创新药、疗效明确的中成药,都可能成为基药潜力品种。”
各级市场迎“动态调整”
基药目录动态调整预期绝非空穴来风。目前,三甲内的药品品种总数平均在1200个左右,按照过去三甲医院基药配备比例(通常是30%)计算,其品种数量不超过360种。根据现行“986”政策,三级医院要求基药占比不能低于60%,即品种数量不低于700种,目录动态调整空间客观存在。
今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在药品供应保障里面提到: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根据药品临床实践、药品标准变化、药品新上市情况,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伴随分级诊疗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深入,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落地,统筹短缺药保供稳价、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促进国家带量采购药品的临床配备使用、监控药品使用等,无疑是新时期医疗机构的多项重点工作。
行业普遍认为,按照目前已经发布的政策文件精神,未来一段时间,医疗机构在优化目录遴选过程中,将在目录调整时将部分未能证明临床疗效的药物清理出基本医疗目录。
作为基药政策的一条政策主线,加强基药配备使用管理,临床端口淘汰非基药品种,市场洗牌已经开始:
4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印发通知称,因2020年第一季度基药配备品种占比43.14%,使用金额占比为35.7%,均未达标而被新会卫健局进行约谈。
5月,山东省卫健委发布通知,从2020年5月开始,分为制定方案、启动实施、成效评估、总结推广4个阶段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形成以基药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
6月,深圳市中医院公布《2020年淘汰非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共148个品种,其中不乏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7:1)分散片、人血白蛋白、长春西汀注射液、注射用红花黄色素、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等众多知名大品种。
一直以来,由于“补医”长期困扰医疗行业,医疗机构以及科室承担创收压力,医务人员缺乏主动使用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的动力。然而,随着药占比、医保控费、带量采购等监管政策挥出“组合拳”,传统的医药产业链条将得到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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