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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氧早产儿莫忘筛查眼病

作者: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18 转至微博:

  新生儿需要吸氧的以早产儿居多,而过度吸氧容易导致视网膜病变,家长在避免氧气治疗副作用的同时,要及时给吸过氧的宝宝筛查眼底,积极监测防止视网膜病变。

  吸氧副作用不可忽视

  出出生后需要吸氧救助的通常为早产儿和低体重婴儿,早产儿因血管发育不完全而出现呼吸窘迫,需要人工给氧,这已成为抢救早产儿生命的常规手段。不过氧气在救命的同时也有其副作用,因为婴儿正在发育的血管对氧气很敏感,长时间高流量、高浓度的氧气会使不成熟的视网膜血管内皮损伤、阻塞,引起一系列眼底血管增殖病变甚至失明以及肺损伤等副作用。

  早产儿吸氧并发视网膜病变(ROU)的几率为15%至30%,虽然并非完全因吸氧引起,但家长一定要引起警惕,要提醒医生检测吸氧的浓度和时间。

  出生4周及时检查

  专家指出,氧气对于抢救新生儿生命作用关键,所以其使用不可避免。对于有过吸氧治疗史的新生儿,家长要尽早带孩子到眼科进行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和治疗视网膜病变。

  出生体重在1500克以下或胎龄在28周以内的婴儿、体重及胎龄正常,但出生后接受过吸氧的婴儿,都应该及时进行视网膜检查。而检查的时间为出生后4周,或从母亲怀孕后32周时开始检查,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筛查婴儿的视网膜病变并及时治疗。

  一定要去正规的眼科找有资质的医生,他们用间接眼底镜或眼底数码相机可以捕捉到婴儿是否视网膜病变。通常来说,病变早期若在视网膜的有血管区和无血管区之间出现“分界线”,则是婴儿发生视网膜病变的临床体征。

  治疗时机切勿错过

  虽然得到了及时筛查,但如果错过最佳治疗“时间窗”,婴儿也可能永远生活在黑暗中。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病程通常分为五期,在第一期、第二期时,病变有一部分可自愈;到第四期则很严重,虽然可进行手术治疗,但效果不好。如果发展到第五期,则有极大的危险终身失明。

  因此,在病程一至三期时,是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最佳时间段,尤其第三期是治疗的关键期。需要提醒家长的是,从三期到四期病情变化非常快,只有短短的数天,加上婴儿的眼睛从外面看来没有异常,因此很容易错过。一旦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婴儿很可能失明,所以孩子一旦有视网膜病变迹象,就应该紧密监测病程发展,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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